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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結離專區

  • 發布單位: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人生四季區
  • 發布日期:108-10-23

以四季象徵生、死、結、離,結合戶籍登記證明文件展出。
春之生~生個寶貝幸福加倍
新生命的來臨總是令人喜悅!光復初始,出生登記由申請人口頭申報為主。民國40年代至60年代,婦女生育大多由助產士(產婆)接生,並由助產士或村里鄰長開立出生證明。民國60年代以後,婦女生育子女逐漸前往醫療院所生產。民國96年5月23日民法修正,子女姓氏由父母約定,出生證明書格式更增列父母約定子女從姓欄位,方便父母為申報子女出生登記時使用,為戶政便民留下最佳註解。

夏之戀~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我國結婚形式一直以來均採儀式婚,民法規定以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見證結婚即生效力,婚後再持結婚證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證書之質地、樣式並無統一規定,隨著時代演變,其樣式各異其趣,包羅萬象,彷彿走進時光隧道。民國97年5月23日民法修正,結婚改採登記制,成為結婚制度的重大變革。民國108年5月17日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秋之傷~相愛容易相處難
人云:「婚姻是愛情墳墓。」
戀愛時節百般護,婚後可曾見?-相愛容易
美滿婚姻寬容信,做到有多少?-相處困難

冬之眠~從生命盡頭看見生命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為正確戶籍資料,戶政事務所依據醫療院所開立之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辦理死亡登記,從光復後對照今日,不同時間之死亡證明書格式各有巧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