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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憂戶籍被遷出無法選總統 海基會:7/13前恢復戶籍登記就可投票

  • 發布單位: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 分  類:戶政新聞
  • 發布日期:112-06-14

內容摘要:
有許多台商向海基會反映,因疫情多年未回台,戶籍已被遷出,擔心明年總統大選無法投票。海基會發言人蔡孟君今日表示,只要在今年7月13日以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恢復戶籍登記,選舉權就不會受到影響,就可參與總統暨立委選舉投票。
蔡孟君說明,總統選舉明年1月13日舉行投票,根據選罷法第12條規定,選舉人須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如果國人超過2年沒有返台,有戶籍被遷出狀況,只要在選舉日之前6個月,亦即今年7月13日之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恢復戶籍登記,選舉權就不會受到影響。
據相關規定,如有出境滿2年未入境之情形,由戶政機關依戶籍法規定辦理遷出登記,欲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並備齊國民身分證、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前開護照等資料,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日即可完成遷入登記。

說明與分析:
恢復戶籍登記(遷入登記)
申請人:
1.本人或法定代理人。
2.戶長。
3.受委任人(持舊式國民身分證者,不得書面委託他人辦理)。

應備文件:
1.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正本。
2.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遷入他人戶內者應持遷入地戶口名簿。(如欲單獨立戶者,應持單獨立戶證明文件,如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或最新一期已完稅之房屋稅單正本或經公證之租賃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等,相關應備內容詳下圖-遷徙快易通)。
4.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遷徙
注意事項:
1.在臺有戶籍國民,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境滿2年以上未入境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辦理遷出(國外)登記,若該有戶籍國民戶籍經逕為遷出登記者,如欲返臺定居,應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後,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持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辦理遷入登記。
2.未成年者(未滿18歲)應由戶長或法定代理人共同辦理,若因故無法共同辦理者,由不克前來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交另一方辦理。
受理戶政事務所: 遷入地戶政事務所。

●歡迎民眾多加運用本所線上預約措施,節省等待時間,若有其他關於戶籍登記相關業務,歡迎來電洽詢03-3226227。

再次提醒,遷徙是事實行為,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若為了選舉或就讀明星學校等原因,但無實際居住之事實,依規定不得辦理遷入登記,以符合正確戶籍登記制度並落實人籍合一原則。

人籍合一
其他權益說明
恢復戶籍相關權益包含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之老年給付、所得稅、地價稅、選舉權等,因負責業務單位不同,未免民眾文件不齊奔波,本所提供各業務單位聯絡電話,歡迎民眾可先行洽詢辦理相關事宜。
恢復戶籍
全民健康保險:
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國人,都應依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如戶籍遷出國外者,即喪失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資格,若日後返國,需先向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重新依適法身分投保,如未依規定參加健康保險者,應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
相關投保規定或如有疑問,歡迎洽詢健保各分區業務組或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
健保

地價稅:
依據財政部111年7月26日解釋函規定,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僅因設籍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出境逾2年,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遭遷出,且無其他符合條件者設籍,土地所有權人得於112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該戶籍遭遷出者出具其出境未回國期間無法返國係因受疫情影響之切結書, 110年及111年可准恢復仍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其已按一般用地稅率完納之地價稅,於按2‰與一般用地稅率計算之差額稅款部分,不加計利息退還。如有任何疑問,可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查詢,或撥打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聯絡電話(03)332-618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