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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服務消費意識正確觀念】宣導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發布日期:113-02-27
  • 截止日期:113-12-31
  • 提供單位:民政局

 交友服務業者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時,應依個資法第8、19及20條規定辦理,於個資蒐集及處理時應經當事人同意,並將其目的、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等事項告知當事人,讓安心交友之時,亦無後顧之憂,歡迎民眾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