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協助宣導》提醒民眾留意戲水安全

  • 發布單位: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5-05-25
  • 提供單位:民政局

(一)慎選合法安全水域:戲水或從事水域活動時,應選擇合法、安全、設有救生設備及專業救生人員之場所,不熟悉水性者,應正確穿戴救生衣。

(二)遠離危險與新興秘境:切勿前往無人看管或經公告為危險之水域戲水。近年學生前往「新興秘境」發生溺水事件有增加趨勢,此類地點多地處偏遠救援困難,且易因不諳水情而發生意外,應嚴加防範。

(三)注意天候與水環境:參與水域活動應特別注意當日天氣與環境變化,避免於天候不穩、風浪過大或溪水暴漲等情形下從事活動,並遵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

(四)結伴與成人陪同:戲水時請家長或成人陪同,避免單獨自或私自結伴戲水。

(五)正確求救觀念: 發現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呼救並尋求協助(如撥打119),切勿貿然下水救人。

(六)相關防溺文宣資訊與教材,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官方網站「水域安全專區」下載運用。